发布时间:2024-04-12 04:57:07 栏目:综合精选
原标题:李晨名誉案败诉 承担费用1025元网友群嘲却牵出隐情 今天晚些时候,一条“李晨名誉权纠纷案败诉”的话题,迅速登上网络热搜,事件起因是2018年10月,李晨发现微博上,有人公然发布内容为“李晨范冰冰,这是一篇刷了屏的《渣男李晨现形记》,详述了李晨这些年的经历,提到了李晨人品送心形石头李小璐迪丽娜尔张馨予,还有当年李晨插刀教边潇潇印小天事件。危难时刻见真情,李晨微博已搜不到任何与范冰冰18年有关的了。文章的真假不倣评论,无论是不是谁的粉,都来说说你对李晨的印象吧?”
以上就是李晨之所起诉网友的大致原因,这回李晨先后起诉5位网友,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民事判决书,其中包括3人直接撰文发布,1人转载被认定构成侵权,另1位被告因采取的是转载形式,且添加了“理性讨论”字眼,被认定不具有主观恶意,不构成侵权。
不过此次明星名誉权纠纷案,出现了让广大网友想不到的戏剧性一幕,法院认为,转发娱乐圈明星相关文章并无明显不当,亦不存在损害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恶意,未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。驳回李晨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1025元、公告费,由李晨全部承担。
对于李晨败诉一事,大量网友表现出群嘲的姿态,毕竟《渣男李晨现形记》文中所说的事情,从2012年的插刀教,到2019年李晨和女友范冰冰分手,差不多有七八年间的各种事情,许多事情已经呈现出不可追溯的迹象,流传在网络上的,又以所谓“李晨的黑历史”居多,所以网友们的群嘲也是情理之中。
网友群嘲李晨败诉
但从今天下午5点20分,李晨自己微博上发布的相关消息,尤其是其中关于“案件播报”一图上的内容看,这次的被网友群嘲的“败诉”,似乎有别有隐情。(本文由“犀利影评”原创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!)
李晨关于名誉纠纷案的微博
在李晨配图的“案件播报”一图中,我们能明显的看到“一审胜诉”的字样,除此之外,另有被告人需要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的显著位置,持续登载三十日道歉声明的字样。李晨也是在该条微博中,明确表示:“此案已上诉,目前二审中。之前的原发账号已经被判败诉,因其发布诽谤言论的侵权行为,被判道歉、赔偿。胜诉的案件都被选择性忽视,若今天放弃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,也是对侵权的纵容,我坚持相信法律!”
目前,关于李晨名誉纠纷案还在二审中,暂时也没有新的消息出现,我们在此不做评论,还请大家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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